2007年8月23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违规放爆竹 喜事变恼事
张健 陈永柯

  8月20日,永康市东城街道小花园村村民陈某一脸悔意地回了家,原来,他因违规燃放爆竹被警方行政拘留5天。
  15日清晨,陈某为庆祝女儿生日,在家门口长时间燃放爆竹,严重影响了邻居的休息。永康市东城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传唤陈某。因陈某的行为违法,受到警方处罚。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,目前金华地区除春节期间实行有限开禁外,其余时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